(1) 本券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券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無法提供多張券之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券。本券不可兌換現金及依據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恕於本公司門市無法使用本券購買菸品。
(2) 本券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3) 凡非開立本公司,本券使用通路之統一發票/交易明細者及代收業務及服務事項者,本券無法使用。
(4) 本券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5) 至門市退貨時需出示數位商品禮券之條碼及交易明細,退貨金額一律回存數位商品禮券內,恕無法退現金。
(註:因數位商品禮券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購買者,兌換時開立交易明細,若持餘額卡與數位商品禮券一併同時消費,無法先扣餘額卡再扣數位商品禮券,結帳時會優先扣除數位商品禮券之剩餘金額;若數位商品禮券餘額不足支付消費金額,這時則可再搭配餘額卡一併使用。)
本券券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惟逾保證期間,發行人仍應自負履約責任。 使用7-ELEVEN數位商品禮券通路之部分櫃位並非開立本公司或使用本券通路之統一發票,故不接受7-ELEVEN數位商品禮券,敬請見諒。 退貨方式:須持原購買發票向原購買處申請。※依經濟部109年4月10日「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企業得酌收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Name}{Greetings} |
|
餘額:$ |
統一超商 100元數位商品禮券DUP |
{BARCODE128} |
商品描述: | |
序號效期: | 無效期 |
注意事項: | |
(1) 本券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券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無法提供多張券之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券。本券不可兌換現金及依據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恕於本公司門市無法使用本券購買菸品。 (2) 本券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3) 凡非開立本公司,本券使用通路之統一發票/交易明細者及代收業務及服務事項者,本券無法使用。 (4) 本券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5) 至門市退貨時需出示數位商品禮券之條碼及交易明細,退貨金額一律回存數位商品禮券內,恕無法退現金。 (註:因數位商品禮券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購買者,兌換時開立交易明細,若持餘額卡與數位商品禮券一併同時消費,無法先扣餘額卡再扣數位商品禮券,結帳時會優先扣除數位商品禮券之剩餘金額;若數位商品禮券餘額不足支付消費金額,這時則可再搭配餘額卡一併使用。) 本券券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惟逾保證期間,發行人仍應自負履約責任。 使用7-ELEVEN數位商品禮券通路之部分櫃位並非開立本公司或使用本券通路之統一發票,故不接受7-ELEVEN數位商品禮券,敬請見諒。 退貨方式:須持原購買發票向原購買處申請。※依經濟部109年4月10日「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企業得酌收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
|
|
|
|
|
宜睿智慧即享券客服中心(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下午6:00) 您可透由客服常見問題聯絡我們: https://www.edenred.com.tw/index.php/faq/ 或撥打客服專線:(02)6639-1012
|